137-9838-6187

联系我们

电话:137-9838-6187
微信:137-9838-6187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纵大道光辉大厦

婚外恋调查

东莞侦探:私人重婚案件

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22-02-17 11:14

东莞侦探:私人重婚案件自诉案件多年来,我国法律将重婚案件列为自诉案件。笔者认为,重婚罪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角度来看,都不应列为自诉案件,而应列为公诉案件。以你自己的观点:

一、重婚罪列为公诉案件的必要性

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原则,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的。没有人可以同时拥有两个或多个配偶。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都是非法的,并且受到我国法律的绝对禁止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由于与重婚犯罪的不断斗争,重婚犯罪大大减少,但近年来,重婚现象呈上升趋势,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。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很少,所以一些重婚罪由于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,而被害人因种种原因不愿起诉,不愿追究被告人的犯罪嫌疑责任,结果人民 法院对被害人不愿起诉的重婚罪束手无策,没有法律依据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,例如:杨某与吴某结婚十余年, 2010年杨某外出经商时,与张某公开恋情至今。吴知道杨和张是重婚,但他并不反对。当地人劝吴起诉杨干和张某重婚,吴拒绝起诉,因为杨经常寄钱回家。吴认为,年纪大了,杨家不在家都无所谓,只要杨家经常寄钱回来。如果公诉方判处杨某有期徒刑,杨某将无法将钱寄回,这对他没有好处。又如姚家有正妻,与邻村杨某公开重婚,住在某市郊区。姚在两边生活,在两边工作。姚的妻子愿意默许姚的重婚行为,也不愿意起诉他追究刑事责任。原因是姚的妻子认为姚的重婚对她没有影响。如果姚某被判刑,她身体不好,孩子还小,没有人从事生产维持家庭生活,对自己不利。. 综上所述,如果重婚罪不被纳入公诉案件范围,那么一些重婚罪将不追究刑事责任,在某些地区会造成重婚不是犯罪的错觉,从而会导致越来越多的重婚。

二、由重婚侵害对象确定本罪不应当列为自诉案件

重婚罪不同于轻伤罪、侮辱诽谤罪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、虐待罪。这些罪行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,起诉权属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。该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,通常取决于被害人的意愿。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。没有被起诉的受害者就是受害者本身。重婚罪的客体不是非重婚一方的人身权利,而是直接针对国家。婚姻妻子制度,这个制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任务形式的一夫多妻制是违法的,是法律绝对禁止的。我国法律中重婚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婚姻的制度。一夫一妻制不可侵犯,还决定只要构成重婚罪,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,不受非重婚一方是否起诉的影响。,重婚罪无法追究,重婚行为无法解除或取缔,婚姻一夫一妻制仍在被侵犯,无法真正得到保障。为此,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还决定,只要构成重婚罪,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,不受非重婚当事人是否起诉的影响。,重婚罪无法追究,重婚行为无法解除或取缔,婚姻一夫一妻制仍在被侵犯,无法真正得到保障。为此,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还决定,只要构成重婚罪,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,不受非重婚当事人是否起诉的影响。,重婚罪无法追究,重婚行为无法解除或取缔,婚姻一夫一妻制仍在被侵犯,无法真正得到保障。为此东莞调查取证事务所,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私人重婚案件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且不受非重婚一方是否起诉的影响。,重婚罪无法追究,重婚行为无法解除或取缔,婚姻一夫一妻制仍在被侵犯,无法真正得到保障。为此,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重婚罪自诉取证难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且不受非重婚一方是否起诉的影响。,重婚罪无法追究,重婚行为无法解除或取缔,婚姻一夫一妻制仍在被侵犯,无法真正得到保障。为此,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笔者认为,重婚罪不应归为自诉案件,而应归为公诉案件,上诉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。东莞侦探:私人重婚案件只有这样,才能对所有重婚案件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机构的作用。

三、重婚不具备自诉案件的特点

1、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,但不能也不能调解重婚罪,法律不允许调解。

2、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在起诉后宣判前的任何时间与被告人和解,而重婚罪的自诉人不能与被告人和解。

3、自诉案件中,宣判后可以撤诉,但不允许自诉人以重婚罪撤诉。

4、自诉案件中,被告人可以反诉,但重婚被告人不存在反诉问题。

总之,重婚不具备自诉案件的任何特征。由于不具备自诉案件的特点,将重婚案件纳入自诉案件是矛盾的。因此,将重婚案列为公诉案件更为妥当。
东莞侦探


二维码
电话:137-9838-6187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纵大道光辉大厦
Copyright © 2002-2023 版权 本站所有内容由企业自行提供,信息内容的准确性,真实性,合法性由企业负责。本站对此 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,也不承担您因此而发生或交易所导致的任何损害。
网站地图 东莞侦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