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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确认无效后,期间出生的财产和孩子怎么办

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22-06-05 11:33

法律咨询

东莞私家调查婚姻确认无效后,期间出生的财产和孩子怎么办?你好,我和冯某是同事。自从认识之后,冯某就开始追求我。最后,我被冯的真诚所感动。从2013年开始,我们就住在一起了。同居期间,不小心怀孕了。怀孕后,我一直向他求婚如何调查是否重婚,但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。后来,我生了一个女婴,现在4岁了。不久前,我无意中发现冯有自己的家人。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我决定向法院申请宣告我与冯的婚姻关系无效。我们同居期间,法院将如何处理财产和孩子?

律师答疑

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无效或撤销婚姻自始无效。当事人不具有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。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予处理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,协商不成的,法院应当本着照顾无辜者的原则作出判决。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。”法律规定什么是“从一开始就无效”。从头开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。撤回时,确定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受到法律保护。结合您的描述,冯某构成重婚婚姻确认无效后,期间出生的财产和孩子怎么办?,因此您与冯某的婚姻关系无效。当法院宣布您的婚姻无效时,您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。但是,你们两人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女儿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冯先生承担赡养责任。

同时,法律规定:“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,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视为共同所有。除非有证据证明属于当事人之一。”也就是说,在您与冯某同居期间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时,一般情况下,该财产被视为由你们两人共同拥有东莞寻人公司,您有权要求收回原本属于您的部分。此外,法院将根据有利于无辜者的原则作出判决。

张跃律师,辽宁大学法学硕士,本所创始合伙人,诉讼部负责人,从事律师工作多年,承办过各类民政、刑事案件,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法律实践,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。

曾任内蒙古经济生活频道《生活早知》《每日新闻》特邀律师,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成员,中国人民大学律师、行政争议解决与法治政府建设论坛会员、风险防范与经济发展论坛会员。

专长:刑事辩护、婚姻继承、交通事故、民间借贷、合同纠纷、房地产纠纷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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